索引号 | 3212000007/2025-336977 | 分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28 |
文号 | 泰市监办函[2025]115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9-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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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电梯维保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函〔2025〕183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各市(区)局负责实施二星级维保单位的评定(技能考核由市局统一组织),以及已获评二星级、三星级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维持星级或降级建议。
市局负责实施三星级维保单位的评定,以及对已获评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维持星级、降低星级的处理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市(区)负责的评定工作进行抽查。
二、评定标准
对已获评星级电梯维保单位复核按照《既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附件1)要求进行,对新申请星级电梯维保单位评定按照《泰州市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细则》(附件2)要求进行。
三、时间安排
1.请需要申请星级评定的电梯维保单位,需在2025年9月20日前,在企业云平台填写申报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认定为无星。
2.请各市(区)局应于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维保单位二星级评定现场检查和既有二星级、三星级单位的复核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和参与维保人员技能考核备选名单报市局特设处汇总。市局将根据各市(区)局上报情况,组织二星、三星级维保单位技能考核,综合现场检查和技能考核确定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将在市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市局组织实施的四星五星维保单位复核工作,将于10月5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各电梯维保单位应自愿申报星级评定,申报流程、许可资源条件、星级评定主体认定、电梯维保技能考核等项目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
2.各市(区)局要严肃工作纪律,公开公正组织星级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既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附件1)和《泰州市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细则》(附件2)要求 组织实施;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完善工作方法,拾遗补漏,力争实现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全覆盖。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电梯维保单位,由市局提请省局统一发放星级评定证书,在市局网站发布最终评定结果。电梯维保单位的星级标志将在全市电梯使用标志上公开。
附件:1.既有星级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
3.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申请表
4.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监督检查提交资料清单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