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67/2021-18854 分类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8-19
文号 泰市监发[2021]71号 时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关于举办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08-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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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相关食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贺信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加强我市食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现将《2021年泰州市“龙凤堂杯”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总工会

2021年8月19日


2021年泰州市“龙凤堂杯”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贺信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验人员技能素质,建优建强食品安全检验队伍,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提供技术保障,为深化升华“品质泰州”建设、推动产业强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组织机构

本次技能竞赛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总工会联合主办,泰州市检验检测协会承办,泰州技师学院协办。

三、竞赛时间

竞赛拟于2021年10月举办,具体时间、地点、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竞赛形式

竞赛分个人竞赛和团体竞赛。个人竞赛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竞赛,团体竞赛为现场答题(具体方案见附件2、附件3)。

竞赛举办前将组织培训,培训分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理论培训内容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检验知识、理化检验基础知识、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食品检测相关标准、食品检验用仪器设备相关知识。实操培训为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和仪器设备操作。

五、参赛对象

个人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市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检验人员、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参赛人员名单由相关单位向当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团体竞赛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本辖区内的个人竞赛参赛选手中选拔3人,组成地区代表队。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须确定1名同志作为地区领队,负责比赛期间组织和联络工作。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扎口辖区内报名选手的资格审核和名单报送。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参赛选手个人竞赛成绩排名先后予以确定。

2.个人竞赛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经市总工会综合考察合格后颁发“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二、第三名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泰州市五一创新能手”;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泰州市技术能手”。

3.竞赛组委会对个人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0元(由市总工会奖励);二等奖获得者,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获得者,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4.获奖选手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核发相应职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L高级工),理论和实操双合格、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可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相应职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L高级工)。

(二)团体奖项

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给予相应的表彰。各参赛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参赛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赛成立竞赛组委会。各地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选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市区局于9月20日前将个人竞赛报名表(附件4)、团体竞赛参赛队名单(附件5)报竞赛组委会(联系人:华吉良,联系电话:0523-86999962,E-mail:huajl6882137@163.com)。

(二)落实防疫要求。各参赛选手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赛期间,要服从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现场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三)加强竞赛宣传。要加大竞赛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尚和崇尚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21年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1年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个人竞赛技术方案

3.2021年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团体竞赛技术方案

4.2021年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个人竞赛报名表

5.2021年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团体竞赛参赛队名单

附件1

2021年泰州市“龙凤堂杯”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工作,保障竞赛顺利进行,现成立2021年泰州市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竞赛重大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顾维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张 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钱筱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秀宏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

成 员:孙晓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罗维真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周金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处长

袁德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处长

刁 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叶 平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市食品检验院院长

徐寿荣 技师学院公训办主任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叶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1年泰州市“龙凤堂杯”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个人竞赛技术方案

一、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范围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检验知识、理化检验基础知识、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食品检测相关标准、食品检验用仪器设备相关知识和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

(二)考试形式和题型

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和计算题。

(三)评分方法

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由阅卷人员根据试题答案,在组委会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对每名参赛选手的答卷进行统一评判。

(四)其他事项

理论知识考试作为本次技能竞赛的初赛,理论知识考试前24名进入决赛,如果第24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同时进入决赛。

二、技能操作竞赛

(一)竞赛内容

本次技能操作竞赛主要考核食品安全检验操作技能,具体包括检验操作的规范性及熟练程度(计时确认),原始记录数据填写的正确性、规范性,数据处理的准确性、规范性。

具体项目为理化检验(滴定分析基本操作)。

(二)竞赛方式

以现场操作+数据处理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总时长60分钟,其中现场操作40分钟、数据处理20分钟。

(三)评分方法

技能操作竞赛成绩以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为主,辅以参赛人员的操作规范性、熟练性和原始记录的正确性、规范性。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竞赛期间,现场设有监督员2名。参赛选手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由监督员带离现场,该违规人员的技能操作竞赛成绩按零分计算。

三、成绩计算及排名

1.按理论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决赛总成绩。理论成绩取初赛理论成绩,计算过程均按“四舍五入”进行修约并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2.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技能操作成绩仍相同时,按技能操作用时由短到长排名,技能操作用时仍相同时,抽签决定名次。

附件3

2021年泰州市“龙凤堂杯”食品安全检验职业技能竞赛团体竞赛技术方案

一、竞赛范围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检验知识、理化检验基础知识、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食品检测相关标准、食品检验用仪器设备相关知识和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

二、竞赛形式和题型

以现场答题方式进行。竞赛分必答题和抢答题,题型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填空题。

三、竞赛规则

(一)必答题:各代表队指派一名人员从题库中抽取一道题目,经内部讨论后,指派一名人员回答,各代表队必须在主持人读完题目30秒内作答,逾时视放弃答题,本题目按零分计算,按顺序第一轮结束后,再进入下一轮,抽取下一道题目,每个代表队共答5道题,每答对一道题加10分,答错按零分计算。被抽中的题目不再进入之后任一环节的抽题范围。

(二)抢答题:主持人读完题目后,各代表队按抢答器进行抢答,主持人按各代表队抢答顺序指定第一个按抢答器的代表队作答,该代表队须在主持人指定后10秒内回答,答对加10分,答错或超时扣10分。抢答题共10道题目。

四、评分方法

各代表队以必答题成绩和抢答题成绩相加为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确定各代表队名次,总成绩相同时,以抢答题成绩确定名次,抢答题成绩亦相同时,以抢答题数量多少确定名次,抢答题数量亦相同时,抽签决定名次。

7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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