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67/2019-07881 | 分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2 |
文号 | 泰市监发〔2019〕11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7-03 15:10
- 浏览次数: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两级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2日
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两级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强化统筹推进,加强部门配合,突出执法重点,进一步增强整治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地区、区域、场所的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提升监管队伍执法能力,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突出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区域,突出集贸、批发、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等场所,突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检查是否有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是否有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是否有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是否有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否有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重视线索排查。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举一反三,强化排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及时受理,迅速查实,依法处置。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为,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阶段(2019年7月10日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强化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整治行动。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9年7月11日-9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市场整治执法行动,督促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0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改进不足,巩固成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执法打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全力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同时,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一线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于7月10日前分别向市市场监管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整治方案,11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典型案例、相关图片等,并附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田子文;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电话:18936781178;邮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管理处 张露;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1号;电话:86893938;邮箱:741038293@qq.com。
附件: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