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2-09-3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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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政商交往“十条禁令”和市纪委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精神,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泰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十条禁令”。
一、严禁“吃市场”。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由企业承担。
二、严禁“拿钱物”。严禁收受企业烟酒、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电子红包,违规借用、占用企业财物,或者以参加抽奖、服务体验、产品品鉴等名义接受企业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企业产品服务。
三、严禁“卡油水”。严禁以许可、检查、监管、审评、检验检测等为名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干预企业事务、谋取不当利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四、严禁“搞勾兑”。严禁违规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及证券,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以“影子公司”谋取个人利益;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在企业挂名挂证领取薪酬,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行业协会商会谋取不当利益。
五、严禁“设障碍”。严禁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附加不合理审批程序、审批条件、证明材料等,设置“隐性壁垒”;为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以及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
六、严禁“乱作为”。严禁在技术评审、计量检定、检验检测和检查考核等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性执法、过罚不当,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小案大办、大案小办,以及违规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七、严禁“挂空档”。严禁对中介、专家违规违纪问题失管失察、放任不管,或者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通风报信、徇私包庇,帮助企业逃避监管。
八、严禁“庸懒散”。严禁工作效率低下,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工作作风漂浮、不讲质量,得过且过。
九、严禁“躲推等”。严禁工作拈轻怕重,借口多、抱怨多,遇到难事相互推,没有好处往后躲,见到矛盾往上交,有了责任往下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十、严禁“生冷横”。严禁对企业群众正当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兑现承诺言而无信,新官不理旧账。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公职人员要积极担当履职,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上述行风问题发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十条禁令”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