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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9-0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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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江苏利嘉特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名单附后)连续2年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予以公告。相关企业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萍  程鑫  李晨阳

联系电话:0523-86606202、0523-86606996

附件: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年报企业名单.pdf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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