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6-01-22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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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因素,在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全文共五章三十七条,立足泰州市域实际,坚持“问题主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点围绕构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制度设计,将泰州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过程中的改革成果固化,以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同时设立大量鼓励和支持的服务性条款,强化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条例》突出创造运用,聚焦泰州“大海新晨”等重点产业,鼓励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同时注重对地理标志、非遗、老字号等地方特色资源的挖掘与保护;聚焦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着力破解实践难题,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才支撑。《条例》要求建立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构建可转化存量专利清单等,打通从“工程图纸”到“硬核产业”的“中梗阻”。《条例》完善保护格局,围绕“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一执法向立体防控转变。《条例》还强化服务管理,要求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人才计划体系,明确构建区域特色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着力营造创新创造最佳生态。
2025年,泰州市知识产权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500件,比上年增长19.2%,居全省前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402项,增长118.72%;融资金额175.08亿元,增长165.15%。同时,致力打造“苏超一号”“苏超首冠”“泰州早茶”等“冠军”品牌新标识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有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让创新源泉在“祥泰之州”充分涌流,让创造活力在“冠军之城”竞相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