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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施后,泰州首张“外资营业执照” 颁发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4-07-0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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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新《公司法》对公司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认缴登记制度等与市场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积极落实新《公司法》各项新制度、新规定,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动能和活力。

7月3日下午,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峰为小洋芋(泰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新《公司法》实施后泰州市首张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的“外资营业执照”。

小洋芋(泰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食品销售、药用辅料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坐落于泰州市海陵区。  “以往注册资本认缴不设具体期限规定,现在改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理性地考量公司经营需求和自身投资风险,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设置不合理,甚至虚高的风险,更好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企业工作人员殷啸韬说。

为确保新法顺利实施,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跨前部署,针对新旧制度变化、工作内容更新和衔接、系统操作要点等方面内容,科学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登记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新法新规更好地落地生根。

下一步,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同时,进一步放大市场监管窗口“泰州市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品牌效应,积极助力广大经营主体尽快适应新法新规,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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