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07/2024-336929 分类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文号 泰市监发[2024]9号 时效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农业农村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4-01-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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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标准化服务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效能,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泰州市标准化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农业农村标准化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

1.申报范围

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绿色食品、化肥农药减量化、兽用抗菌药物减量化等领域;优质粮油、绿色果蔬、特色水产、畜禽产品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优势推广品种、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精准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产品品牌打造、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冷链物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化、“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安全生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建设等领域。

2.立项重点

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泰州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泰政办发〔2022〕53号)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七个一工程”,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制定完善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标准。

3.修订标准

“标龄”超过5年或经复审确定需要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标准,可提出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二、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涉及的领域内应具有良好声誉和较高知名度,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标准起草人应当是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应领域内人员,应具有标准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经验,熟悉行业现状和相关标准。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要紧贴全市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发展水平和特点,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实施后可对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产生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全市地方标准体系。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三、申报方式

1.市级农业农村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时应填写《泰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表》(附件1),盖章后和申报项目的标准草案文本一并上报。所报项目应说明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内容上的区别和联系。

2.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时应填写《泰州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表》(附件2),连同标准体系框架及明细表盖章后一并上报。申请表应按要求写明各项内容,突出明确当前的现状及实施后应达到的目标;标准体系框架及明细表应详细列出拟实施或拟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3.有关申报表格见附件,也可以至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市级各部门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遴选汇总的基础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申报材料需纸质资料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单位自行存档。

四、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姚弋  万佳伟    电话:0523-86887376、86883053

电子邮箱:tzsjbzh@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孙新兵  徐龙华    电话:0523-86893945

附件:1.泰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表

2.泰州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表

9号文附件.doc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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