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67/2022-23927 | 分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14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4-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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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应对疫情助力“小个专”纾困解难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关于应对疫情助力“小个专”纾困解难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助力我市“小个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纾困解难,及时缓解市场主体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九条措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大证照“不见面审批”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深化“让证自己跑”服务,扩大远程评审范围,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行政审批新模式。
二、实行便民劳务活动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予以豁免登记。
三、推行连锁经营企业集中登记。全市范围内具有同一总部(企业)、使用统一商号(字号),统一规范经营管理、门店数量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由总部向登记机关申请集中登记。
四、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市场主体在其登记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涉及前置审批的,探索“一证多址”的行政审批。
五、支持“住用商”。对于从事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无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可以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取消核发一年有效期营业执照的规定。
六、允许适度休眠。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办理最长3年的歇业备案登记,保留其主体资格。歇业休眠期间,市场主体可以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用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经营场所,以降低房租、水电等方面的维持成本。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调整情况随时恢复营业。
七、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针对众创空间、商务秘书公司、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及其市场主体的证照申请需求,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八、组建党员服务队。抽调党员骨干力量,组建党员专家团队、党员服务小分队,从行政审批、商品质量、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品牌发展、认可认证、网络信用等市场监管的职能,继续开展市场监管项目行、市场监管民生行等活动,通过专人对接、一户一策等方式,提供多维度、全要素、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精准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业。
九、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对“小个专”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被处对象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