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67/2022-26341 分类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1-18
文号 泰市监餐监发〔2022〕113号 时效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12-0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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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泰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泰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市监食经函〔2022〕221号)工作要求,引导全市网络餐饮经营主体积极参加“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时在订餐平台公开后厨食品加工过程,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整合各方资源,按照“政府指导、企业服务、平台引导、商户自愿”的原则推动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主动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在订餐平台公开后厨食品加工过程,实现网络餐饮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实行分类分步推进,各地结合本地区经营特点,优先选择大型城市综合体、网络餐饮经营集聚区、销量高的“网红”餐饮单位等作为试点推广方向,再逐步覆盖至其他餐饮服务单位。2022年12月底前,各市(区)摸排确定试点范围,制定建设方案,启动试点建设;2023年2月底前,全市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公示单位不少于100家,建成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不少于2条;8月底前,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公示单位达到500家,大型城市综合体、存在平台销售的连锁餐饮、“网红”餐饮等重点区域、重要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2023年底前,入网经营餐饮单位基本实现应建尽建,“互联网+明厨亮灶”成为泰州网络餐饮的新常态,群众网络餐饮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1.推动各方社会力量共同发力。

充分运用网络运营商、银行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力量,兼容考量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和经营实际,探索制定“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并持续改进。鼓励社会主体通过协商合作制定服务完善、资费优惠或免费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套餐,推动形成既满足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又利于网络运营商、银行、平台和餐饮经营单位共同获益,同时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也得到有效保障的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2.指导网络订餐平台主动介入。

督促网络订餐平台严格履行入网审核和日常管理职责,配合政府、运营商将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监控视频实时接入平台,设立明显的“阳光后厨”标识,供消费者开放识别查阅;对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餐饮主体给予相应流量扶持、专区展示等优惠措施,协助开展“祥泰外卖”集中展示推广活动,提升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餐饮主体在平台的识别度、知名度和品牌度,以点带面,提高其他平台在营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参与积极性。

3.引导入网餐饮单位踊跃参与。

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充分运用政府发布、媒体宣传、平台推介、现场地推等渠道,引导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正确认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对其规范经营、良性发展的重要作用,广泛知晓建设方案的优惠内容,踊跃参加建设并配合网络经营商、订餐平台开展设备安装、调试和日常规范使用、维护,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运营商、订餐平台沟通,确保正常营业时段视频实时在线,共同营造消费者信得过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4.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结合监管工作,对属地订餐平台及入网餐饮主体经营情况开展定期摸排,掌握相关情况,研判阶段风险,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要强化统筹协调,制定符合地方监管特色的有可行性的建设方案,充分发挥各方参建主体的资源优势,以有效的工作合力确保综合治理实施迅速、成效可见。要持续强化监管本位,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定期通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等形式发布监管信息,奖优罚劣,扩大治理工作影响力,推动全社会重视、认可和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三、工作序时

1.试点建设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各市(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区网络餐饮经营特点,摸排确定试点建设范围,制定本地区建设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和序时目标。

2.示范建设阶段(2023年1月-2月)。

各市(区)按照建设方案,集中各方资源,对初选的重点建设区域、单位开展集中宣贯,引导试点商户通过订餐平台向社会公示制作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市局将择优选择部分地区组织开展现场推介活动。

3.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3月-8月)。

对试点建设成效开展持续宣传,适时组织开展“祥泰外卖”评选发布活动,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成为消费者全面知晓、商户积极参与的网络餐饮消费风尚,以安全就是效益的事实推动综合治理从试点商户向其他入网餐饮经营者全面铺开。

4.跟踪提升阶段(2023年8月-12月)。

各地结合日常监管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定期以网络餐饮监管红黑榜等形式发布监管信息,对公开度高、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好的餐饮门店予以正向推介,对未公开或公开度低且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入网餐饮餐饮经营者予以曝光,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成为泰州网络餐饮行业“明”规则,以社会共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网络餐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中央、省、市领导高度关注。市级已成立网络餐饮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要参照成立本地区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厘清责任,明确序时,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2.注重宣传引导。社会共治重在全民参与。各地要充分统筹媒体资源,强化舆论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电视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公开制作现场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对公开度高、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好的予以正向推介,对未公开或公开度低且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入网餐饮餐饮经营者予以反面曝光。同时,及时处置涉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舆情问题,引导全社会提升网络餐饮信任度和满意度,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3.做好信息沟通。各地要加强与市局及社会主体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帮助协调属地网络运营商、订餐平台等主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良好的沟通赢得治理合力。对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先进经验、发现问题、工作建议要及时上报市局餐饮处,市局将作为年度创新项目予以考核加分。

请各地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本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试点餐饮主体名单(见附件)报送市局餐饮处,邮箱:tzsjcyc@163.com。餐饮处联系人:谢涛,电话:0523-86200611。

附件: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试点主体名单

附件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试点主体名单

序号

网店名称

上线平台(美团、饿了么、其他)

主体名称

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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