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服务规范》(DB3212/T 1017-2020)等56项泰州市地方标准(第二批)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8-1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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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5〕58号),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泰州市地方标准清理优化工作,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结合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拟废止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服务规范》(DB3212/T 1017-2020)等56项泰州市地方标准(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书面反馈至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0523-86887376,邮箱:tzsjbzh@163.com。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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