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6-02-0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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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形成了《泰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如认为本规定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内容的,请一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您可以在2026年3月11日前将修改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25300,电子邮箱:tzzjfzc@163.com。
附件:《泰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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