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新华日报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3-11 16:01
  • 浏览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新华日报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充分利用新华日报媒体资源,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市场监管系统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以及千企专服、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形成市场监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合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江苏新华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是新华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作为《新华日报》各类栏目宣传报道服务的唯一供应商,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华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江洲南路115号5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15号

联系电话:0523-86200602

五、附件

新华日报宣传服务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