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制造及检验企业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规范》等地方标准公示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4-08-1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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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发布推荐性地方标准,按照推荐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的要求,现将标准文本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标准文本见附件。电子邮箱:tzsjbzh@163.com。
附件:
机动车制造及检验企业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规范(公示稿).docx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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