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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泰州市市场监管食品领域、广告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3-14 17:22
  • 浏览次数:72

为推进市场监管食品领域、广告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国市监稽发〔2025〕10号)、《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苏市监规〔2024〕7号)等规定并结合实际,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形成了《泰州市市场监管食品领域、广告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您可以在2025年4月14日前将修改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25300,电子邮箱:tzzjfzc@163.com。

附件:泰州市市场监管食品领域、广告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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